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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:147×153cm
此袍料圆领大襟,在明黄色缎上采用平针、散套针、正戗针、刻鳞针、高绣等刺绣工艺,以五彩丝线绣流云飞蝠、海水江崖、八吉祥纹、团寿纹,以圆金、圆银线绣九条金龙,间以五章。从龙纹、灵芝形云的造型及设色风格上判断,本品具有典型的清中期工艺特征。制作者通过巧妙的色彩搭配,高超的刺绣技法,使这件作品极富装饰性。该袍料未经剪裁穿着,百年来妥善保存,仍亮丽如新,状态一流,实为难得。清代宫廷服饰的颜色十分丰富,皇室成员服饰之间亦有明黄、杏黄、金黄、米黄之分。故宫博物院出版的《清代宫廷服饰》一书导言中提到:“清代服饰等级的区分,首先是颜色,其次是纹样,再是质地。帝后服饰是等级最高,也是礼仪制度规定最繁缛的,其他如嫔妃、皇子宗室等依次递减。”本件吉服袍料色用明黄,绣金龙九条,间以五色云纹,下幅八宝立水。前胸及后背正龙各一条,两肩正龙各一条,下摆前后行龙各两条,底襟行龙一条。此种装饰方法的妙处在于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,都只能看到五条金龙,而龙袍共有金龙九条。这正是“九五之尊、无上皇权”思想在清代帝后服饰上的体现。本件吉服袍料绣日、月、星辰、黼、黻五章,有别于清代常见的十二章吉服袍,这种情况多是皇帝根据当时政治或礼制上的需要而做出的特殊规定。清代典章制度始于雍正时期,奠定于乾隆时期,《清代宫廷服饰》一书导言中还提到:“清朝统治者对服饰制度非常重视,将其提到‘治国之经’的高度来认识,但在本卷收录的服饰中我们可以看到,有相当数量的服饰实物与制度是不相符的……在乾隆及乾隆以后,尽管制度已非常完备严格,但同样存在着实物与制度不相符合的情况,说明理想化的制度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。”诚如书中所言,无论是雍正时期的七章吉服袍,乾隆时期的十二章吉服袍,还是嘉道时期所出现的五章吉服袍,均反映了真实的历史风貌,为研究清代服饰制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