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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:清光绪
尺寸:D:29cm/L:18.5cm/H:23.5cm
数量:1
形制:
款识:“大清光绪年制”六字楷书款
来源:
参阅:纽约大都会博物馆 藏,蓝釉瓷礼器簋
拍品详情:本品之造型便与《钦定大清会典》对于簋的记载完全符合,即“制圆而椭,皆口为回纹,腹为云纹,束为黻纹,足为星云纹,两耳附以夔龙,盖面为云纹,口为回纹,上有四棱出。陶用瓷,以色别之。”簋,上古时代盛食物的器具,亦为礼器。《周礼·地官·舍人》载“凡祭祀,共簫簋。”礼器是中国古代在祭祀、宴飨、丧葬以及征伐等活动中使用的器具,其使用规格有严格的等级限制,用以表明使用者的地位、身份、权力。宴享和祭祀时,簋以偶数与列鼎配合使用。商周时期祭祀礼器为青铜所作。至唐宋时期,礼器开始出现金、银、铜、玉等多种材质。洪武二年(1369年)明朝政府颁布了“凡祭器皆用瓷”的规定。清朝沿袭明朝旧制,有“庙坛祭品遵古制,惟器用瓷”的规定。因此明清两朝皇家祭典的主要祭器基本被御窑瓷器所垄断。簋作为祭器,可用于祭祀天坛、祈谷坛、地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太岁坛、太庙及文庙,而《大清会典》载“祭器用陶必辨其色”,规定不同的祭祀场合要选用不同颜色的祭器。《朱明会典》载“圜丘、常雩用青,方泽用黄,日坛用赤,月坛用白,社稷、先农用黄。”
品相:品相基本良好